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五章 海事证据保全第六十五条有效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证据、该证据与海事请求的联系、申请理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