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五章 海事证据保全第六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证据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