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第二十二条有效非因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海事请求不得申请扣押船舶,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