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