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