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第六条有效澳门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二)担负防卫勤务;(三)管理军事设施;(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