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第二十七条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涉及澳门驻军的机关或者单位的财产执行的,澳门驻军的机关或者单位必须履行;但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不得对澳门驻军的武器装备、物资和其他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