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