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第四百零六条已废止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四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