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一百八十四条已废止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