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一百五十七条已废止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