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一百五十二条已废止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