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一百三十三条已废止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