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已废止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