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十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保护和保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洋环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6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