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十一条有效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