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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3月1日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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