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第三十条有效戒严执勤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戒严执勤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侵犯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