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废止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