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1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