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第十二条有效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