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澳门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