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章 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二十条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