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第一百二十四条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科学技术政策,依法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确定适用于澳门的各类科学技术标准和规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一百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