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章 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十二条

有效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