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章 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十二条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