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条

已修改

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间分批装运或者接受货物的,可以与保险人订立预约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应当由保险人签发预约保险单证加以确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