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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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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四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列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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