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四节 司法机关第八十六条有效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