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三节 立法机关第六十六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