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