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 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第一百四十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护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一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