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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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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条

有效

使馆来往的公文不受侵犯。

外交邮袋不得开拆或者扣留。

外交邮袋以装载外交文件或者公务用品为限,应予加封并附有可资识别的外部标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6年9月5日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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