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