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九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