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一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