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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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