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一章 总纲第二十九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