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三十四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一百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