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十三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4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