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