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一百二十一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4日第一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