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第三十八条有效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