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八章 事故应急救援第九十四条有效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作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指挥有关遇险人员撤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