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