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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章 生产和储存安全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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