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3年4月19日
施行日期
2023年4月19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

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1月1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2013年1月1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本决定自2023年4月19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