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章 农民权益保护第八十五条尚未生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征地补偿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依法保障其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国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