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尚未生效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烧山开垦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禁止围湖造田以及开(围)垦自然湿地。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的农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