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章 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第六十五条尚未生效国家发展农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培养涉农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统一规定,制定农业行业的职业分类、职业标准,管理农业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