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